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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山西省安委会消息,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山西省决定开展全省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包括民营)医疗卫生和托育机构、幼儿园、养老机构、学校、客运车站、机场、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经营性自建房、危险化学品企业、涉旅场所和文博单位、仓储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
省安委会要求,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其中,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公安机关负责检查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负责“九小场所”的排查整治等;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场所的排查整治;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的排查整治;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领域的排查整治;商务部门牵头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的排查整治;文旅部门牵头负责督促指导文艺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站)、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化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等;文物部门牵头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等的排查整治;卫健部门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和托育机构的排查整治;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井下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等企业的排查整治等。
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负责督改,落实闭环管理。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吸纳消防安全专家参加、邀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等方式,科学合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各有关部门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同步抄送当地安委会,由安委会提请当地政府综合采取挂牌督办、联合执法、约谈警示等措施督促整改。
助编: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