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朱萍 见习记者 林昀肖 北京报道近日,Biotech对外授权合作终止的事件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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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石药业(香港联交所代码:2616)宣布将终止与EQRx关于PD-L1抗体舒格利单抗与PD-1抗体nofazinlimab的许可协议,并将重获肿瘤免疫治疗药物舒格利单抗与nofazinlimab在大中华区以外的开发与商业化权益。关于合作终止的原因,系因EQRx公司进行整体的策略调整,其已终止多项合作许可协议,目前仅留有一款CDK4/6抑制剂lerociclib在手。此外,合作终止也与EQRx的裁员有关,今年的两次裁员将使其规模缩减至约2022年年底的三分之一,而公司创始人Alexis也已出走。
历经此次协议终止,基石药业CEO杨建新认为,中国Biotech在选择对外授权选择合作伙伴时,需从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两方面进行考虑,在短期利益方面,首付款十分重要,而在长期利益方面,要了解引进产品企业的目的和商业化策略,且需关注国外政策和合作公司策略变化,快速应对可能出现的变化。
近年来,Biotech对外授权被终止的案例并不少见,例如在去年末和今年初,备受瞩目的礼来与信达生物关于信迪利单抗的合作,以及渤健与诺诚健华关于奥布替尼的合作均走向终止。不过,近期本土Biotech出海好消息频传,特别是国产ADC海外授权更是一路高歌猛进。
在近日举行的第三届红杉全球医疗健康产业峰会上,拜耳处方药事业部副总裁、中国合作创新中心负责人黄丹洁认为,未来中国创新药企的出海模式将会更加多样化,跨国药企有内部管线和自身聚焦点,而中国的资本实力较强,可以尝试借助资本的力量,采用不同以往的模式,实现本土创新出海。另也有业内人士表示,Biotech出海的同质化竞争可能会逐渐成为差异化竞争,同时,随着市场交易和人才的成熟,BD可能会成为一项精细化操作。
受累EQRx低价战略出海受阻?
舒格利单抗是由基石药业研发的抗PD-L1单克隆抗体,舒格利单抗的开发是基于美国Ligand公司授权引进的OmniRat®转基因动物平台。该平台可一站式产生全人源抗体。作为一种全人源全长抗PD-L1单克隆抗体,舒格利单抗是一种最接近人体的天然G型免疫球蛋白4(IgG4)单抗药物。
目前,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批准舒格利单抗(商品名:择捷美®)2项适应症,用于治疗同步或序贯放化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III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以及联合化疗一线治疗转移性鳞状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020年10月27日,基石药业宣布与EQRx达成战略合作。基石药业将独家授权EQRx在大中华区以外地区开发和商业化舒格利单抗及CS1003这两款处于后期研发阶段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基石药业认为,EQRx拥有创新的商业模式,将助力这两款药物在目标适应症上相对于现有疗法具备全球市场的竞争优势。而舒格利单抗也对EQRx的市场估值有很大帮助,EQRx创始人Alexis Borisy曾对投资人表示,其公司3/4的估值来自该产品。
不过,目前,EQRx已向基石药业发出终止舒格利单抗和nofazinlimab许可协议的通知。基石药业将重新获得舒格利单抗和nofazinlimab在大中华地区以外的研发和商业化权利。双方正在就各自的过渡义务进行讨论。
关于合作终止,杨建新表示,EQRx公司进行了整体策略调整,在其此前引进的成熟的产品中,目前仅有一款CDK4/6抑制剂lerociclib在手,而此次基石药业重新获得海外权益,对公司而言增加很大的灵活性。基石药业对重获舒格利单抗和nofazinlimab大中华区以外地区的开发与商业化权益表示乐观。
一名了解新药研发的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根据一项对过去7年中国市场中国药企和海外药企进行跨境许可交易的研究,跨境许可交易被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类:首先是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不佳,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其次是与公司战略调整有关,包括公司未来重心可能转移到其他管线,以及公司被收购;此外,国内外大环境也是可能导致跨境交易终止的原因之一。
纵观此次EQRx“退货”事件,“退货”的主要原因在于EQRx的战略调整,而非合作药物临床数据不佳。据介绍,舒格利单抗已在五项注册性临床研究中取得成功,适应症覆盖III期NSCLC、IV期NSCLC、淋巴瘤、胃癌以及食管癌。Nofazinlimab联合仑伐替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III期国际多中心注册研究正在进行中,该研究结果将用于支持nofazinlimab的全球范围内多地区的新药上市申请。舒格利单抗和nofazinlimab的研究数据曾多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展示。舒格利单抗的多项研究数据已在《柳叶刀·肿瘤学》、《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等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
基于这两款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数据表现,基石药业对舒格利单抗和nofazinlimab海外市场拓展抱有充足的信心,将继续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EMA和MHRA等监督管理部门展开沟通。
舒格利单抗用于一线治疗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上市许可申请正在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英国药品和医疗保健用品管理局(MHRA)审评过程中。完成权益过渡后,基石药业将负责推进舒格利单抗的上述两项注册申请进程。
同时,基石药业也表示,将继续寻求舒格利单抗和nofazinlimab在大中华区以外开发与商业化合作伙伴,而重点在商业化能力方面,拥有全球商业化能力的企业对该产品而言十分重要。“在后续License out中,基石药业在看重前期付款的同时,更加注重长远利益,即合作伙伴的商业化计划,并希望合作企业能快速推进其当前适应症的商业化。”杨建新表示。
走向多元化出海选择
实际上,近年来,赛诺菲、强生、BMS、默克、辉瑞等跨国药企巨头也都有终止合作的动作,与此同时,精简管线、降本增效也成为跨国药企在2023年的主要目标。
历经此次协议终止,关于中国Biotech出海选择合作伙伴的建议,杨建新认为,选择合作伙伴需要根据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两部分,在短期利益方面,首付款十分重要,而在长期利益方面,要了解引进产品企业目的,以及临床注册和商业化策略。“通过此次协议终止可以看出,关注国外政策和合作公司策略的变化十分重要。对中国生物制药企业而言,应快速应对可能出现的变化。
关于中国Biotech出海的现状及面临问题,在上述峰会中,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张芳宁认为,中国企业是否能够成功出海,首先,取决于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真正融入到全球的监管体系以及医疗体系中;其次,中国本土通过医保或其他商保各方面,能否充分地为本土企业在中国市场提供足够多的市场回馈;同时,在前端创新能力方面,中国如何能够既深耕高质量创新,同时尝试寻求一些突破,进一步在速度方面追赶欧美此前走过的路径;此外,在企业和组织层面,无论是Biopharma还是Biotech,在走向国际的过程中,如何能够将企业的管理理念、管理体系、决策机制、人才培养方法等等各方面,与国际化同步并配合自身节奏。
而从买家角度,关于跨国药企对Biotech出海产品的需求,也有业内人士介绍,合作方在产品选择中基本遵循三大原则,首先,是机会主义原则,如果发现新靶点,即使对该靶点了解不多,也深入了解其作用机制,如果作用机制在生物学和药理学中都有很强创新性,也与产品很好补充时,合作方就会产生浓厚兴趣;其次,如果产品不是完全创新或First-in-class,则需要很强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中;此外,合作方也需要非常清晰的作用机制,其重要性甚至高于药品的有效性。
对于中国创新药出海的未来发展,黄丹洁认为,目前,中国创新药企出海的模式主要是与外企进行合作,而同时,也可以借鉴德国企业和日本企业出海的模式,例如有的日本公司通过建立合资公司的形式进军美国市场,而德国企业早期进入印度市场是通过cluster的抱团方式。
张芳宁也表示,中国企业的出海选择中,例如,一家出海成功的日本企业当初在美国建立自身临床研发团队时,首先邀请了一名非常资深且有创业精神的外企负责人。其次,该企业做到足够放权,只限定一项大致的框架。此外,是建立高效的运作团队,能够快速实现从无到有,而随着团队规模和能力的扩张,在新阶段可能又会出现不一样的问题需要解决。
“未来中国创新药企的出海模式将会更加多样化。因为中国本土Biotech经过多年发展已拥有数量众多的创新药管线。同时,跨国药企有内部管线,也有自己的聚焦点。中国的资本实力较强,可以尝试借助资本的力量,采用不同以往的模式,实现本土创新出海。对于任何一款新药上市而言,最重要的是时机,时机转瞬即逝,所以一定要尽早开始布局,才能有更大可能实现成功出海。” 黄丹洁分析称。
“从中国Biotech或Biopharma的角度而言,在以前众多的同质化竞争中,看谁做得快,看谁做得好,可能会更多地变成差异化竞争。从BD的角度而言,此前,一款产品需要找遍所有公司,而随着市场交易和人才的成熟,BD可能会成为一项精细化操作。”关于中国创新药出海合作的发展方向,上述业内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