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 八达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八达股份(股票代码:839306)公布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384,689.96元。
(相关资料图)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60,8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08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8:03 八达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八达股份(股票代码:839306)公布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公告)。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6,08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更正后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60,8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18:03 长成新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长成新能(股票代码:838328)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2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02 风帆科技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1.187000股)】
风帆科技(股票代码:430221)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121,2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1.187000股。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42,121,22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7,121,015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374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87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02 瑞虹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瑞虹股份(股票代码:833356)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1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5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9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01 新数网络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数网络(股票代码:834990)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100,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人民币现金0.3元。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
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27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01 华东修船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东修船(股票代码:831236)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00 翰林汇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翰林汇(股票代码:835281)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1,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人民币现金2.00元。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
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80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0:08 铜冠铜箔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铜冠铜箔(股票代码:301217)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9,015,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9日。
【10:08 图南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股)】
图南股份(股票代码:300855)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3,90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303,907,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95,079,75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6月 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 6月 8日。
【10:08 一彬科技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一彬科技(股票代码:001278)公布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7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889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001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778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89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月 12 日。
【10:08 若羽臣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若羽臣(股票代码:003010)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97,300.00股后的121,202,5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2日。
【10:08 新大正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大正(股票代码:002968)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27,926,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该公司股份,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加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时,已考虑了回购1,164,800股限制性股票将减少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变动,已确定预计分配总额为68,377,884.90元(含税),无需因股本变动而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9日。
【10:08 富安娜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富安娜(股票代码:002327)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9,459,0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份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