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怎么账务处理?转增资本又如何处理?你都知道吗?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决议才可执行吗?
我们都知道盈余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可以用来弥补亏损、转增资本等用途。接来,小编就为大家举几个例子,看看盈余公积在弥补亏损、转载资本以及提取盈余公积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实例一、2018年,甲股份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40万元转增资本,按规定增资程序获得批准后;该公司对上述业务应该作如下账务处理:
(相关资料图)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400000.00
贷:股本400000.00
实例二、甲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度发生经营亏损3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用法定盈余公积弥亏损;该公司对上述业务应该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3000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300000.00
实例三、甲股份公司2018年成立当年实现了税后净利润100万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股东大会决议按1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该公司对上述业务应该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000.00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50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00000.00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150000.00
上述的几个实例的账务处理大家都明白了吗?这几个账务处理在盈余公积中是比较常见的,大家一定要掌握哟!
另外需要注意两点。首先,在实例三中,我们可以看出盈余公积应当分别设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科目分开核算。其次,在实例一。二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对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以及弥补亏损时,是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才可以执行的,董事会决议是不可以的哟。